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申报江苏省
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于8月24-30日对申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江宁区、泰州市姜堰区、淮安市金湖县五个地区,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验收,结合省厅对以上五个市县国控重点污染环境源的在线监管和环境质量的监控情况,拟向环境保护部推荐以上五个市县申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8月29—31日。
二、公示期间,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对拟推荐申报的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
电 话:(025)86266156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 编:210036
电子邮箱:stc@jshb.gov.cn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