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度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和重金属监测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苏环监〔2015〕14号),省中心对本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和重金属监督性监测加强了质量管理和质控检查。2015年,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各市开展了污染源和重金属监督性监测质控检查和标样考核。质控检查包括各省辖市站是否制定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工作方案,各监测站污染源质控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管理、现场监测、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监测报告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否能够满足各类监测技术规定要求等方面。质控标样考核项目涉及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化学需氧量、铅、镉、砷等,被考核单位覆盖了全省13个省辖市站,考核项次为91项.次,目前考核工作已全部完成。省级质控检查和考核有效促进各地污染源监督监测质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统计、污染源监督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